湘建协〔2025〕11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推广我省建筑业企业党建工作优秀成果,促进各方交流学习与经验共享互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项目学习交流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协〔2025〕7号),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项目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且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
二、创建内容
2025年建筑业企业“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
三、创建评价
(一)评价指标
2025年建筑业企业“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评价指标》(附件1)。
(二)评价标准
按照“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评价指标”,评价得分80分及以上,入选为“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
四、创建申报
(一)建筑业企业“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项目学习交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建筑业企业根据活动要求自愿申报。
(二)对获得“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的项目在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工作中予以加分。
五、申报和推荐程序
本次活动采取网上申报并由推荐单位在网上进行审核推荐的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湖南建筑信息网”(//www.qzyjkqs.com),点击“党建标杆创建活动申报系统”。其中,会员单位使用会员账号和密码(注:和创精品工程报备系统的企业账号和密码相同)登录,非会员单位点击页面下方“非会员账号申请”,获取账号后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选择“新增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3)。
(二)推荐单位为申报项目所在地所属市州建筑业协会。推荐单位登录“党建标杆创建活动申报系统”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具备借鉴、示范、引领价值的项目,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完成推荐工作。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
七、评价程序
创建评价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项目经网上申报,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我会组织专家审核资料、复查现场、上网公示无误后即入选2025年建筑业企业“党建进工地、支部建在项目上”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建筑业企业严格对照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创建,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改进提高,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强化工作力量、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党建引领的作用。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完工日期应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具备现场复查条件。
(三)请各推荐单位广泛宣传动员,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服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
(四)联系人:彭曦娟、申雅芳,联系电话:0731-89902981。
附件:1.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评价指标
2.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申报表
3.申报上传资料清单
4.标杆创建学习交流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